倍利妥注射用贝林妥欧单抗价格

【倍利妥】注射用贝林妥欧单抗 用法用量

【用法用量】
1个疗程包括最多2个周期的诱导治疗、3个周期的巩固治疗及最多4个周期的维持治疗。1个诱导或巩固治疗周期由28天的连续静脉输注期,以及随后14天的无治疗间歇期组成(共42天)。1个维持治疗周期由28天的连续静脉输注期,以及随后56天的无治疗间歇期组成(共84天)。体重≥45kg的患者接受固定剂量给药。对于体重<45kg的患者,使用患者的体表面积(BSA)计算剂量。建议至少第1周期的前9日以及第2周期的前2日住院治疗。所有后续周期的启动和重启治疗(例如治疗中断4小时或以上),建议在医疗专业人员监督下或住院进行。本品输液袋应混合后用于24小时输注给药。建议在本品治疗前和治疗期间进行鞘内注射预防性化疗,以预防中枢神经系统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。地塞米松预先用药:对于成人患者,在本品每个周期第1次给药前1小时,升高剂量前(例如第1周期第8日),以及在中断治疗4小时或以上后重启输注时,用药前预先给予20mg的地塞米松。高肿瘤负荷患者的前期治疗:对于骨髓中白血病原始细胞比例≥50%或外周血白血病原始细胞计数>15,000/μL的患者,使用地塞米松治疗(不超过24mg/日)。剂量调整:如果不良事件发生后中断给药未超过7天,继续该周期治疗直至共输注28天,总输注天数包括该周期内中断前的输注天数和中断后的输注天数。如果因不良事件而中断给药7天以上,则开始新的治疗周期。特殊人群:老年患者:在≥65岁的老年患者中使用本品时无需进行剂量调整。本品在≥75岁患者中的用药经验有限。肾功能受损者:根据药代动力学分析,在轻度至中度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中无需调整本品的用药剂量[参见药代动力学]。尚未在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中开展本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研究。肝功能受损者:根据药代动力学分析,患者的基线肝功能预期不会对贝林妥欧单抗的暴露产生影响,因此无需对起始剂量进行调整[参见药代动力学]。尚未在重度肝功能不全患者中开展本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研究。